1、廢水:項目生產用水包括產品攪拌用水、降塵用水、設備和車輛清洗用水、攪拌作業區地面沖洗用水、實驗室用水等,其中產品攪拌用水、降塵用水全部進入產品或蒸發,無廢水排放。 生產廢水主要為攪拌車清洗廢水、攪拌機沖洗廢水、實驗室養護及清洗廢水、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和地面沖洗廢水等,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2t/d,600t/a)經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回用于生產。 2、廢氣:項目廢氣主要來自砂子和碎石裝卸/上料粉塵,粉煤灰、水泥、礦粉、膨脹劑等粉料的筒倉呼吸粉塵,投料和攪拌粉塵,運輸車輛揚塵,備用發電機廢氣等。 粉塵廢氣采用廠房整體封閉、布袋除塵、噴淋抑塵等措施,可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備用發電機采用符合標準的輕質柴油,廢氣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1996)第二時段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3、噪聲:項目營運期噪聲源主要來自攪拌機及攪拌車等生產設備、布袋除塵器風機、廢水處理系統水泵、車輛運輸等,強度在80-100dB(A)之間。通過對攪拌站及料倉等進行整體封閉隔聲防塵,合理安排生產時間,在滿足工藝生產的前提下,選用精度高、裝配質量好、噪聲低的設備,對設備進行合理布局。東、南、北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西廠界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限,項目西南面散戶(已租賃為宿舍)噪聲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聲環境標準,對聲環境質量現狀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布袋收集的粉塵、廢砂石、沉渣、廢混凝土、生活污泥,危險廢物包括廢機油、廢機油桶、廢含油抹布、實驗廢液、廢油污,設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貯存間,并分類儲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用于生產或交由專業回收公司進行處理,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6、環境風險:本項目危險物質為機油、柴油、廢機油和實驗室化學品等,存在量與臨界量比值Q<1,環境風險潛勢為Ⅰ,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結合本項目特點,使用的物料為水泥、砂石、粉煤灰、礦粉等無毒無害物質,在做好相應防范措施(各種機油、柴油、廢潤滑油貯存場所建防泄漏圍堰;廠區雨水井附近配備封堵設施;對廢水、廢氣治理設施做好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情況下,環境風險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