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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0)〔2025〕155號文批準,縣政府決定對龍門縣龍江鎮廣尾村蕉坑、三口塘經濟合作社屬下共88.263畝的集體土地實行依法征收,作為龍門縣2024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鎮建設項目用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標準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規定的龍門縣區片2綜合地價補償標準執行。具體見下表: 區域 名稱 | 區片 編號 | 區片綜合地價(萬元/畝) | 區片 范圍 描述 | 地類調節系數 | 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 未利用地補償標準 | 合計 | 土地補 償費 | 占比 | 安置補 助費 | 占比 | 龍門縣 | 2 | 5.36 | 2.14 | 40% | 3.22 | 60% | 龍江鎮 | 林地,調節系數0.55 | 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 | 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設定調節系數0.4執行 |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留用地安置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號)執行。 三、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執行。 四、上述地段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青苗、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到龍江鎮人民政府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手續(龍江鎮人民政府聯系人:劉智鴻);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自然資源部門及龍江鎮人民政府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龍門縣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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