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代碼 | 2406-441302-04-01-777490 |
投資項目名稱 | 廣東省惠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管網系統提升工程 |
招標項目名稱 | 廣東省惠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管網系統提升工程—雨水管網建設項目一期(惠城中心區)勘察設計 |
標段(包)名稱 | / |
公示名稱 | 廣東省惠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管網系統提升工程—雨水管網建設項目一期(惠城中心區)勘察設計中標候選人公示 |
開標日期 | 2025年9月2日 |
評標情況 | 一、評標情況: (一)評標時間:2024年9月2日。 (二)評標地點: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評標室。 (三)評標委員會組成: 1、招標人代表1人; 2、評標專家4人,從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專業為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市政給水排水、污水處理。 (四)參與項目評標環節的投標單位共4家,名單如下: 1、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勘測院聯合體; 2、中國華西工程設計建設有限公司; 3、湖北建科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4、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五)初步評審情況:4家投標人均通過初步評審。 (六)詳細評審情況: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的評分標準,各自獨立根據評標辦法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對通過初步評審的各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打分。 (七)廢標情況:無。 (八)經評審,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推薦前5名中標候選人。當通過評標委員會評審的有效投標人少于或等于5人時,除有效投標人不足3個需要重新組織招標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標人均推薦為中標候選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名單如下: 序號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備注 | 1 | 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勘測院聯合體 | | 2 | 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 | 3 | 中國華西工程設計建設有限公司 | | 4 | 湖北建科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 |
二、定標情況: (一)定標時間:2025年9月2日。 (二)定標地點: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評標室。 (三)定標委員會組成:5人。5人由招標人招標內部控制領導小組按程序確定。 (四)定標方法:票決定標法。 (五)定標結果: 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勘測院聯合體; 第二中標候選人為: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標候選人為:湖北建科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勘測院聯合體 |
投標報價 | 投標報價:8,770,871.20元;投標下浮率:1.20% |
質量承諾 | 勘察設計成果符合相關規范及相應勘察設計階段的要求, 分別滿足勘察設計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標文件相關規定并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 工期 |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務期限從簽訂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之日開始至本項目所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為止。(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合同上的工期為準)。 2.設計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15天之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設計審查批準后1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批準后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5日歷天內完成補充。 勘察設計總工期暫定為50日歷天。(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合同為準,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度需求對工期進行調整,中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并按時完成相應的勘察設計成果)。 |
勘察項目負責人 | 郭 淋 | 資質資格 | 注冊土木工程師( 巖土) ;證書編號:AY20244201867 |
業績 | 惠州市市政供水管網改造項目(含惠城區、仲愷高新區、惠陽區)勘察設計 |
設計項目負責人 | 曾令斌 | 資質資格 | 市政工程(市政給排水) 正高級工程師;證書編號: ZXZGG2023083 |
業績 | 廣東省惠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管網系統提升工程勘察設計(第一批) |
資格能力條件 | 資格情況 | 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甲級測繪資質; 2.擬派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設計項目負責人具有市政工程(市政給排水) 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3. 投標人在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辦理并通過信用信息錄入,擬派本項目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和設計項目負責人是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錄入的人員。 |
業績情況 | 設計業績:1、廣東省惠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管網系統提升工程勘察設計(第一批); 2、湛江市中心城區重要點位地下管網及智能監測系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項目; 3、東莞市建成區河涌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南城段可研、勘察(含摸排)及初步設計。 |
勘察業績:1、珠江口流域市政排水管網完善工程(可研設計勘察(含排查) Ⅱ標; 2、2024 年三鄉鎮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設計; 3、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三標段)勘察(含摸排)及初步設計。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
投標報價 | 投標報價:8,852,543.28元;投標下浮率:0.28% |
質量承諾 | 勘察設計成果符合相關規范及相應勘察設計階段的要求, 分別滿足勘察設計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標文件相關規定并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 工期 |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務期限從簽訂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之日開始至本項目所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為止。(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合同上的工期為準)。 2.設計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15天之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設計審查批準后1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批準后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5日歷天內完成補充。 勘察設計總工期暫定為50日歷天。(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合同為準,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度需求對工期進行調整,中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并按時完成相應的勘察設計成果)。 |
勘察項目負責人 | 李承海 | 資質資格 | 注冊土木工程師( 巖土) ;證書編號:AY064400183/AY20064400183 |
業績 | / |
設計項目負責人 | 李昀濤 | 資質資格 | 給水排水設計正高級工程師;證書編號:2301001095897 |
業績 | / |
資格能力條件 | 資格情況 | 1.投標人具有市政(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行業甲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2.擬派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設計項目負責人具有給水排水設計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3.投標人在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辦理并通過信用信息錄入,擬派本項目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和設計項目負責人是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錄入的人員。 |
業績情況 | 設計業績:1.廣州市中心城區老舊管網(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區第一批); 2.廣州市中心城區老舊管網(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區第一批); |
| 勘察業績:1.廣州市中心城區老舊管網(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區第一批); 2.廣州市中心城區老舊管網(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區第一批)。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湖北建科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
投標報價 | 投標報價:8,744,239.00元;投標下浮率:1.50% |
質量承諾 | 勘察設計成果符合相關規范及相應勘察設計階段的要求, 分別滿足勘察設計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標文件相關規定并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 工期 |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務期限從簽訂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之日開始至本項目所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為止。(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合同上的工期為準)。 2.設計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15天之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設計審查批準后1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批準后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5日歷天內完成補充。 勘察設計總工期暫定為50日歷天。(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合同為準,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度需求對工期進行調整,中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并按時完成相應的勘察設計成果)。 |
勘察項目負責人 | 許開軍 | 資質資格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證書編號: AY134200768 |
業績 | 華陽大道雨污分流整治(一期)項目勘察設計 |
設計項目負責人 | 黃萬松 | 資質資格 | 給水排水高級工程師;證書編號: 1058395 |
業績 | 藤縣污水處理二期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設計 |
資格能力條件 | 資格情況 | 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2.擬派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設計項目負責人具有給水排水高級工程師職稱; 3. 投標人在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辦理并通過信用信息錄入,擬派本項目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和設計項目負責人是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錄入的人員。 |
業績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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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受理部門 | 惠州市惠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聯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區龍豐上排永聯路1號 |
異議受理部門聯系人 | 歐陽先生 | 聯系電話 | 0752-2670268 |
招標投標監督部門 | 惠州市惠城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 聯系電話 | 0752-2670980 |
聯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區龍豐上排永聯路1號 |
公示開始時間 | 2025年9月4日 | 公示結束日期 | 2025年9月8日 |
法律法規規定和招標文件規定公示的 其他內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六十條等規定,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 3 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如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號令,2013年4月修訂)的規定,可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實名提交投訴材料。具體操作流程為進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電子交易系統”-“服務評價”-“項目質疑投訴”進行編輯投訴內容并上傳。(業務咨詢電話:0752-7121018)。 |
發布時間:2025年9月4日 |